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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十八家央企将试点评定工人技能等级

发布时间:2019-03-13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郑莉 陈晓燕)部分中央企业也可以发放技能等级评定“全国粮票”了。今天在回应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委员关于畅通技术工人成才成长通道的问题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表示,已选定18家工作基础较好的中央企业进行技能等级评定试点,并在条件成熟后推广。这些企业评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享受国家职业资格评定同等待遇。

  “目前技能等级评定还比较混乱,企业自己评定的技能等级只有本企业认,不能全国通行。”中国铁路工程集团公司董事长李长进委员提出了一个备受一线技术工人关注的话题:允许企业发放的技能等级证书全国通行,让工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凭借这个证书就业。

  这番话在工会界委员中引起了共鸣。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董事长焦开河委员认为,企业是用人主体,最知道紧缺什么样的技能人才,知道把人才配备到哪些岗位。“特别是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已经具备技能等级评定的资格,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放权,给予企业颁发技能等级资格证书的权利。”

  委员们所关注的问题,正困扰着大批技术工人。据了解,2014年以来,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已削减70%以上。这一改革取消了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职业资格许可减少后,部分技术工人职业评价载体缺失,职业发展空间受到制约。

  对此,张立新正面回应:“目前,人社部对企业有一个重要的改革方向,就是放开由企业进行技能等级评价,国家予以认可。这项试点工作已经启动。”

  李长进委员和焦开河委员所在企业就在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中。据了解,今年9月将公布第二批试点机构目录,并从10月开始在全国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承担主体责任。

  张立新表示,长期的实践证明,企业自主评价技能等级质量比较高,贴近生产实际,深受职工欢迎。在放开企业技能等级评价的同时,还将与有关部门一起建立社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面向社会认定一批机构,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科学化方向逐步放开认定工作。“政府要从直接冲到一线去鉴定,转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待遇的对接,充分放权给市场。”

  此外,张立新还表示,粤港澳技能人才职业资格互认工作也已经开始,逐步实现内地与港澳职业标准的对接,在大湾区形成统一规范,促进大湾区职业人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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