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希英(1902年-1966年),河北束鹿县人,人民兵工事业的开创者之一。1915年,郝希英小学毕业后进入天津华兴厚机器厂当童工,五年后转入霈印书局、济南军用炸弹厂、奉天(沈阳)迫击炮厂。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由东北派往江西中央苏区官田兵工厂,先后任工长、科长、副厂长。1935年10月至1938年3月在陕北红军中央兵工厂任厂长。1939年3月调抗日前线参加晋东军事工业建设,先任柳沟铁厂军代表,后任军工部二所、三所所长、东北民主联军军工部副部长兼鸡西兵工厂厂长、鞍山钢铁厂厂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先后担任中国驻前苏联大使馆商务参赞、四川省机械工业厅副厅长、四川省物资厅厅长等职。1944年郝希英被评为陕甘宁边区甲等劳动模范。
1932年,郝希英遵照党的命令,带着两位工友秘密离开东北前往中央苏区,在官田兵工厂参加了红军。在官田兵工厂里,每月按大工匠级别给郝希英发高薪,可他却只留下生活费,将其余的薪水以党费名义交给组织。在他的带领下,兵工厂的工友们积极工作,主动解决许多难解的技术问题。1933年10月,官田兵工厂搬到瑞金与银坑红军弹药厂合并,定名为兵工第一厂,郝希英任副厂长。
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到达吴起镇的十里铺,与陕北红军会合后,筹办红军兵工厂。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决定郝希英任中央兵工厂厂长。1936年底,兵工厂从吴起镇搬迁到延安东门外的柳树店,主要任务是修理军械。
1939年6月,八路军总部决定把韩庄修械所搬到百里之外的黎城黄崖洞山区的水窑山谷成立军工部一所,对外称水窑兵工厂。1939年,八路军总部军工部在太行山区先后建立了4个枪械制造所和一个炸弹厂(柳沟铁厂)。当年10月,郝希英受八路军总部委派先到柳沟铁厂任军代表。在军工部一所(黄崖洞兵工厂)建成后,郝希英又被派去平顺县筹建军工部二所,并任所长。1940年,郝希英调任三所所长,三所以造枪为主,也造手榴弹、地雷、掷弹筒等。经过4年的发展,规模逐渐扩大,成为太行根据地一个较大的兵工厂和军火供给地。
1944年初,郝希英由太行山调往隶属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后勤部军工局的温家沟兵工厂任政委,后接任厂长。工厂在当年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复装子弹月产量达13.5万发,年新制子弹1万多发、手榴弹10万枚。为此,郝希英被评为陕甘宁边区甲等劳动模范,为人民兵工事业的创建、成长、壮大,做出了贡献。(来源/中国兵工报)